第七章原文:
此谓知本,此谓知之至也。所谓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穷其理也。盖人心之灵,莫不有知,而天下之物,莫不有理。惟于理有未穷,故其知有未尽也。是以《大学》始教,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,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,以求至乎其极。至于用力之久,而一旦豁然贯通焉,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,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。此谓物格,此谓知之至也。
第七章译文:
这就叫做知道根本,这就叫做认知的最高境界。所说的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探究事物的原理,是说想要获得知识,就要接触事物而穷尽它的道理。人心的灵明,没有不具有认知能力的,而天下的事物,没有不存在其道理的。只是因为对于事物的道理没有穷尽探究,所以知识就有不完全的地方。因此,《大学》开始的教育,一定要使学习者对于天下的所有事物,都凭借自己已经知道的道理去进一步探究,以求达到至极的程度。等到下功夫的时间长了,有朝一日突然融会贯通,那么事物的表面和内部、精细和粗略的地方,就没有不能了解的,而我心中全部的认识能力和作用,也没有不明白的了。这就叫做探究事物的原理,这就叫做知识达到了极致。